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5月1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062040號函辦理。
二、因應國內疫情警戒升級,為降低群聚感染之風險,維護學校師生健康及學習權益,自110年5月19日(星期三)起至5月28日(星期五)止,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停止到校上課,學校改採線上教學(可採同步、非同步或混成線上教學方式),學生居家遠端學習不到校,線上教學為正式課程,暑假期間不另行補課為原則。
三、有關線上學習之相關配套措施,說明如下:
(二)學校盤點校內資訊設備並備妥相關所需設備,提供缺乏資訊設備(如平板、筆電、行動網卡)的師生借用,並以弱勢家庭學生為優先。
(三)各校可依其網路頻寬及設備等資源情形,訂定到校或居家線上教學教師之人數。其中教師居家線上教學者,請以下列情形為優先考量:
1、自主健康管理期間,或有同住家人實施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者。
2、居住疫情警戒第三級區域。
3、需於不同之疫情警戒區域間通勤者。
4、懷孕者或有12歲以下小孩需照顧者。
(四)課程、教學與評量方式,授權學校以彈性多元方式處理,並採從寬認定為原則。
四、5月19日至5月28日因應疫情學生停止到校期間,學生家長其中一人如有照顧12歲以下之學童,或國民中學、高級中等學校、五專一、二、三年級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之需求者,得申請「防疫照顧假」(系統的假別請選用「其他」,並於事由輸入「防疫照顧假」)。
五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之家長,因故無法在家照顧或學生無法進行居家學習者,學校仍應安排人力,提供學生到校學習、照顧及用餐。醫護人員子女,優先安排到校照顧。
六、居家線上學習期間,請提供弱勢學生用餐協助。
七、請學校於居家線上學習期間建置諮詢專線,提供家長及教師諮詢及協助,並確實掌握學生健康狀況及學習情形。
八、線上學習資源參考:
(一)終身教育司(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、補習班):(02)7736-5669。
(二)國民及學前教育署:(學前)(02)7736-7431;(國中小)(02)7736-7872、(02)7736-7873、(02)7736-7416、(02)7736-7439;(高中)(04)3706-1123;(弱勢學生午餐協助)(04)3706-1360。
(三)資訊及科技教育司:(數位學習)(02)7712-9038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