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教育部113年度中央對地方政府一般教育補助款考核項目表及本縣113年度「友善校園」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國民中小學輔導訪視實施計畫辦理。
二、抽測對象:
(一)國小: 抽測對象為高年級(五乙、六乙)學生,國小班級數在12班以下學校每年級抽測1班;以上所指班級數均不含資源班及幼兒園。
(二)國小學生家長: 國小班級數在12班以下學校抽測1班學生家長;以上所指班級數均不含資源班及幼兒園,各班家長人數不拘。
(三)全校教師及行政人員。
三、表單共分三個版本:國小、家長、教師及行政人員共計3份表單。
學生版:https://forms.gle/n5ZQ9PE6QTW2FizCA
教職員:https://forms.gle/mjTHq6vwWr9FHdyLA
家長版:https://forms.gle/rLaGg4mYk5hvtX9J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