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本府113年4月15日編號11303430號行政公告諒達。
二、該活動辦法加註教師倘若使用生成式AI等工具產出教案,應注意智慧財產權或著作權等責任,並於作品中說明工具名稱及使用方式。其他部分則無變動。
三、貴校如有教師參賽,請注意本則更正內容。
四、如有未盡事宜,請逕洽本案聯絡人陳小姐03-5712121分機52480,信箱:pinshiou@nycu.edu.tw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