壹、計畫目的 一、鼓勵學童登臺發表,自我實現,以期提升語言表達及口說組織能力。 二、藉學童閱讀、理解、創作到發表的閱讀系統歷程,提供學童透過演出說書的機會,展現深耕閱讀學習成果。 三、營造創意說故事環境,提升學童學習語言、傳統文化興趣,進而培養學童敏銳觀察力、豐富想像力及創造思考能力。 貳、辦理單位 一、主辦單位:彰化縣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 二、承辦單位:彰化縣員東國民小學 參、辦理日期:113年3月31日(星期日) 肆、辦理地點:彰化縣員東國民小學 伍、參加對象 一、凡就讀本縣公私立國民小學在學學生皆可參加。 二、比賽組別: (一) 團體低年級組(1~3年級) (二) 團體高年級組(4~6年級) (三) 個人低年級組(1~3年級) (四) 個人高年級組(4~6年級) 三、團體組參賽人數規定: 團體低、高年級組每隊成員2至5名(至少2位,最多5位),不符規定者,視同表演賽不列入評分。 四、團體低年級組、團體高年級組、個人低年級組及個人高年級組,各組每校可各報名一隊(人),同校最多可報4組,惟競賽員不得跨組報名,違者取消競賽資格。
其餘競賽事項,請參照附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