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轉知時值炎熱季節,加強預防熱傷害之衛生教育宣導,以提升教職員工生自我防護知能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8月2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80096742號函辦理。
二、近期氣溫持續偏高,為預防高溫造成民眾熱傷害,衛生福利部製作旨揭衛教資料,可供宣導熱傷害之認識與緊急處置時使用,並請提醒教職員工生注意防範;相關資訊請逕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網站「預防熱傷害衛教專區」參閱。
三、高溫資訊: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自107年6月15日起,每日17時發布各縣市隔日之高溫資訊,並依當日監測情形修正:
(一)黃燈:最高氣溫達攝氏36度以上。
(二)橙燈:最高氣溫達攝氏36度以上,且持續3天以上;或最高氣溫達攝氏38度以上。
(三)紅燈:最高氣溫達攝氏38度以上,且持續3天以上。
(四)前述高溫資訊,於中央氣象局、「生活氣象」APP及Facebook「報天氣」粉絲專頁等處揭露。
四、為避免高溫危害教職員工生健康,運用相關媒介進行預防熱傷害衛教宣導,評估減少、調整或停止戶外課程活動,並注意高危險群人員身體狀況;如出現熱傷害,徵兆應儘速離開高溫環境,並施予緊急處置及送醫。
五、衛教資料:有關預防熱傷害宣導單張、懶人包及專文等,可逕至「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」或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「預防熱傷害傳播專區」下載運用。
六、有關上述高溫資訊、宣導資料,以及學校、幼兒園交通車載運學生學童之相關注意事項(請逕至前項網站之專文查詢)。
七、檢附預防熱傷害之衛生教育宣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