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 |
一、 | 依據本縣112年度語文競賽本土語文讀者劇場競賽籌備會議決議辦理。 |
二、 | 旨揭計畫重要內容摘述如下: |
(一) | 縣賽報名日期訂於112年6月19日(星期一)至6月30日(星期五)止,比賽日期訂於112年9月13日(星期三)下午假新庄國小舉行。 |
(二) | 各競賽單位參加各語言各組以1隊為限。各隊成員須由學校進行本土語文課程同一班級學生組成。如果該班人數不足5人,可就其班級人數參加。 |
(三) | 各隊人數:閩南語、客語每隊5至8人;原住民族語每隊2至8人。國小六年級、國中三年級、高中三年級應屆畢業生以及112學年度將重新編班者應留意參賽資格。 |
(四) | 競賽員不可同時參加本縣112年度語文競賽複賽各語言各項目,各競賽員不得跨語言、跨項、跨組報名,違者取消競賽資格。 |
(五) | 報名: |
1、 | 112年6月19日(星期一)上午8時至6月30日(星期五)下午4時止,未上網報名並郵寄報名表、智慧財產權切結書者,即未完成報名手續,視同棄權,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補行報名。 |
2、 | 文本(採教育部111年文本、自選或自創)應於網路報名時(112年6月19日至6月30日),同步上傳文本word檔及pdf檔格式各1份。文本格式請參閱計畫附件2。 |
3、 | 網路報名總名冊(含文本電子檔收件情形)於112年7月10日(星期一)中午12時後於新庄國小網站公告,請各報名單位確實核對,所報資料如有誤繕,請通知承辦單位。報名完成後,如競賽員因故棄權,競賽單位不得臨時派員遞補。 |
4、 | 本競賽係以選拔全國賽本縣代表隊競賽員為目的,倘榮獲本競賽各組第1名,請務必參加全國賽,若無法配合者,請勿報名。 |
三、 | 競賽當日各級學校參賽人員及帶隊人員請惠予公(差)假登記,並得依規定辦理補休;本縣非本府所屬學校人員差假事宜請依規定本權責辦理。 |
四、 | 本項競賽相關訊息可至下列網址:本府教育處新雲端-業務專區-檔案下載-04_社教科-彰化縣語文競賽-112年語文競賽 (https://www.newboe.chc.edu.tw/open_file/&4&106&4693)查詢。 |
五、 | 倘有旨揭競賽相關疑義,請逕洽新庄國小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