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 |
一、 |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2月1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16259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
因應縣轄各學校開學後,為預防校園食品中毒案件發生,請各學校加強食品安全宣導, 製備食品時應留意個人健康與衛生習慣,留意環境清潔衛生,並遵守預防食品中毒五要二不原則: 「洗鮮分熱存,要落實;山泉與動植,不採食」。 |
三、 |
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已製作防治食品中毒宣導單張、海報、動畫、年報與懶人包等文宣品, 放置於該署官網「防治食品中毒專區」(http://www.fda.gov.tw/TC/site.aspx?sid=1816),敬請各學校可多加下載運用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