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|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(以下簡稱環保署)111年9月28日環署基字第1111132809號函暨彰化縣環境保護局111年10月4日彰環工字第1110061789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 環保署為促進資源循環,鼓勵民眾回收廢手機,辦理旨揭活動,除可透過指定電商平台、電信業者及便利商店等進行回收外,本局亦結合本縣15個鄉鎮市公所辦理,於指定期間內至指定回收點,回收廢手機並上網登錄即可參加抽獎。 |
三、 | 活動資訊可至活動網頁(https://phonerec.tw/)查詢,並提供相關圖卡及動畫如附件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