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本府110年11月18日府教特字第1100419107號函續辦。
二、請各校依旨揭計畫踴躍遴選推薦學生,有意報名者務必於報名作業期間(110年11月30日至110年12月30日)完成網路報名及寄送書面推薦資料。
三、檢附旨揭計畫1份。
四、本案聯絡人:教育處學特科王小姐,04-7531864。